第一卷 第44章 前尘旧事 (第2/2页)
两人迅速闪身至假山石后,身影没入幽暗之中。
孙兴与刘余黔是定州同乡,有微时之交,二人一商一官,声气相通,早已是休戚与共,结成了一条船上的人。
孙兴将他往假山阴影里又拽了半步,气息急促:
“刘启本的事,捂不住了。如今街谈巷议,已是山雨欲来,官府的板子,不得不落下来了。”
“就没有其他法子?启本的腿伤尚未痊愈……”刘余黔额角沁出细汗,声音压得低低的,“这个,孝敬孙大人喝碗茶。”
话音未落,他已从袖中摸出一沓银票,看也不看便往对方面前推去。
他清楚,教唆之罪与正犯同罚,一旦查实,几十大板下来,儿子的命便没了。
光是想想,他便心头一揪。
“我是那种要钱不要脸的人吗?民意!民意不可违!”孙兴截口道,手却已经将那银票收入袖中,“眼下只有两条路:要么走通程侍郎的门路,让刑部行个方便,特事特办;要么让你外甥女出具谅解状,尚可从轻发落。除此之外,别无他法。”
孙兴说罢,头往假山外探了探,见四下无人,便匆匆走了出去。
行出几步,又回头低声叮嘱:“你过会子再出来。”
刘余黔木讷地点了点头,待孙兴的脚步声远去,整个人却像被抽去了筋骨般,颓然靠在冰冷的假山石上。
刘余黔自周府而出,未乘车辇,一路步行,眉宇间凝着沉沉忧色。
四个儿子里,启本并非最有出息的,却是他心尖上最放不下的那个。
外人只道他因启本容貌最肖自己,唯有他自己明白,四个儿子里,唯有启本心性纯良,倒有几分年轻时自己的影子。
他本是皖南人,家中开着布庄,在当地小有名气。
不料布庄生意太好,惹得同行嫉妒,竟雇人一把火烧了铺子。
父母双双葬身火海,家里的钱赔了客户的布钱、违约金,到头来还欠了一屁股债。
无奈之下,他带着妹妹湘南流落到暄陵,凭着那股子机灵劲,慢慢在一家酒楼做到了二掌柜。
做着做着,大掌柜忌他能干,诬他偷了柜上银两,东家要把他送到府衙去。
他百口莫辩,走投无路。
那一年,他十九岁,湘南十四岁,他不能让她跟着自己饿死。
为了活命,他辜负了与自己心意相通的采莲女,娶了酒楼东家的跛脚姑娘——便是启本他们的母亲。
后来他承了东家的酒楼,又转做盐商,生意越做越大,心也越来越黑、越来越狠,杀人越货,一朝踏错,越来越错,再也没了回头路。
启本这辈子只做过一件缺德事,便是那出自导自演的“英雄救美”。
可偏偏就这一件,便把他自己搭了进去。
他不能让启本有事。
那是他的儿子,更是年轻时的他自己。
刘余黔回到卧房时,程氏已经歇下。
黑暗中,那颗光溜溜的脑袋孤零零的探出锦被,晃得他眼晕。
他厌弃地瞥了一眼,翻身上床,背对着她,闭上了眼睛。
程氏的身体如藤条般缠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