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就学的第一天(中)加更!感谢名侦探阿尼亚读者大大的万点打赏! (第2/2页)
“老师似乎已经跑到了很多人的前面。”
“所以随时会跌下去。”塞内加笑了笑:“看,我一旦被宣布有罪,我的门客就呼啦啦跑了大半,除了少数人,没人愿意出现在我的面前。”
“那时候他们还可以为你做什么?”
“力所能及的任何事。”塞内加有意避开了尼禄真正的问题,“在生活中的各个场合中对保护者表示尊重,早上要向他们问好,致意;如果保护者出行,他们要跟随在后。如果保护者的女儿结婚,他们需要准备一份贺礼;而保护者在财政方面遇到困难的时候,这些被保护者也要慷慨解囊。
不过这是对那些拥有财富和商队的被保护者说的,有些被保护者,如那些获释奴,他们有些已经老了,在主人的庄园中度过了二十年甚至更久,他们已经不习惯其他工作和住所,所以就作为被保护人继续为原主人工作。
还有一种,他,以及他整个家庭都需要靠保护者的恩惠活着,他每早来请安,致意,跟随着保护者去每个地方,而作为报偿,他在离去的时候可以得到一篮子食物,或是一个塞斯特斯,可以买两条面包。
而他和他的家人,给予保护者的回报就是在保护者竞选官职的时候给他投票,以及在最危险的时候充当他的士兵。
庞培就曾经有一千个门客,当他们浩浩荡荡走在街道上的时候,人们都以为又一场战争要爆发了。
不过在庞培的门客中,还有另一种。
在早期的时候,这种门客制度更近似于养父子制度,之后更多的盛行于被释放的奴隶以及外族人之间。
奴隶就不必多说了。
外族人指的就是那些曾经的敌人,他们在本地有着一定的根基,也拥有着一定的实力。如果罗马想要彻底、完整的统治这些疆域,他们就不得不在某些时候做出妥协。
我之前似乎和你说过拉丁权的定义,别的老师应该教过你——来告诉我什么是拉丁权,它与公民权又有什么不同?”
“拉丁权是罗马授予被征服地区居民的次级公民权,介于真正的罗马公民与无公民权者之间,他们享有私权,但无公权。他们可以在拉丁城市拥有土地,并缔结具有法律效应的合同,可与拉丁城市居民合法的结婚,后代可以获得相应的身份。
他们还有迁徙权,永久定居罗马和其他拉丁城市后,可以获得完整的公民权。
但只有拉丁权的人不享有选举权、参政权以及担任罗马公职的权利。”
“是的,这正是用来拉拢和保护那些门客所颁布的法律,他们在自己的土地上为他们的保护者效力,一旦保护者在罗马失去权力,就可以靠他们来重新逼迫元老院和民众妥协。”
塞内加停下喘息了一会,连续说那么多话让他肺部疼痛,他从一个学生递来的篮子里拿了一颗梨子咬了几口:“这味道有点熟悉……
你应当知道在罗马,最大的保护者是谁吧?
没错,有了这份关系,他们可以向亲信施以源源不断的恩惠,让他们在元老院中煽动起巨大的浪潮来支持他;也可以颁布和施行对于外行省有利或是不利的法律,来让那些行省总督和‘被保护者’站在他这一边……更有资格发给那些曾经伴随着他征战各处的士兵相当于他十二年年薪的退伍费,并且分配给他们土地,来获得军队的拥护。
追随他,服从他,信任他的人,往往能够获得到更多的钱财,更大的权力,以及更为光明的前途,你应当已经察觉到了其中的奥妙,现在也只不过是因为你还未成年。
如果你已经成年了,换上了洁白的托加,你会发现拥挤在你门口的人会是我的一百倍。”
仿佛是为了验证塞内加的话,一些人开始着意表现,希望塞内加能够向他们引荐尼禄。很显然,正如小阿格里皮娜所说,尼禄虽然还未被皇帝克劳狄乌斯正式收为养子,但他的名字已经被宣扬了出去。
尼禄原本就是克劳狄家族中常见的名字。
罗马人正在逐渐的认识他,有些人是想要通过他打通被解放奴隶把持的觐见关节,毕竟一个孩子是很好收买和说服的;有些人则是怀念着他的外祖父日耳曼尼库斯,其中有一个老兵,他在人群之外高叫道:“尼禄!尼禄!我曾经在日耳曼尼库斯麾下效力,我为他打了十年的仗,请看看我吧,如您的外祖父那样!”
尼禄往那个方向看去,却被塞内加拦了拦:“他可能是要借钱。”
罗马士兵在退出军团的时候,确实可以得到一大笔钱,或许还有土地与房屋。但有些时候总有一些人会高看自己手中的这笔钱财,以为它是怎么用都用不完的。
赌博、酗酒、投资或者是受人欺骗,都有可能让他们失去手中的这笔钱。
而长达二十年的服役期,足可以让一个强壮的小伙子变成一个疾病缠身的中年人,他们最终的归宿就只有罗马城的贫民区,在那些摇摇欲坠的高层公寓中苟延残喘的度过人生的最后几年。
他们未必能够找到工作,找到工作也不一定能够做的长久。
他们虽然是罗马公民,有选举权,但现在甚至还未成年的尼禄,又能够从他们这里得到什么收益呢?
等到尼禄成年,进入政府和军队工作,需要他们投票和支持时,这个老兵也不知道还能不能活着。
因为两侧都是人群,尼禄一时间过不去,但他并没有接受塞内加的提醒,他举起手后来,朝着那个方向一挥,同时叫道:“如果你确实是我外祖父日尔曼尼库斯的士兵,就靠近前来!”
他这么一喊,阻挡在他和那个老兵之间的人墙便裂开了一道缝隙,那些人或许并不甘愿,但那个老兵就像是喝了一大杯加热后的葡萄酒般热血沸腾,力量无穷,他一直挤到了尼禄的面前。
日耳曼尼库斯是在一九年的时候去世的,这个士兵又说为日尔曼尼库斯打了十年的仗,就算那时候他刚入伍,按照最低参军年龄十八岁来计算,如今也已经将近六十岁了。
难怪塞内加会认为他没有什么价值。
这个老兵看起来已经和一个随处可见的罗马公民没什么区别,套头的粗麻束腰外衣,头发蓬乱,皮肤又黑又皱,脚上的军靴带子松松垮垮,但他很干净,指甲里没有污垢,眼角没有污垢——这也是罗马士兵的一个习惯,他们在军营里就很爱干净,身体干净,衣服干净,盔甲干净,这个世界可能有草药与祭司,但他们未必用得起,而此时罗马人已经发现,被污染的伤口会引发高热和死亡了。
尼禄将手伸给他,他立即抓住了那只手,并且吻它。
然后老兵激动的抬起头来,用那双闪闪发亮的眼睛看着他:“哦,你真像你的外祖父日耳曼尼库斯,我那时候见到他,就像是看到了一轮太阳从地上升起。”
“你需要什么帮助吗?”
“我需要一份工作!尼禄,我还有力气,能扎帐篷,挖壕沟,干农活!”
给我一份工作,这可比要一笔钱,更令人欣慰。
“好,”尼禄说:“跟着我,我会给你一份工作。”
老兵听了并未露出质疑的神色,哪怕他哀求的乃是一个十二岁的少年人,一个暂时还未能拥有任何权力的未成年者。
但他看着尼禄,便看到了日耳曼尼库斯,谁也不能否认那位统帅的公正无私与慷慨,他向前走,紧紧地抓住他的长袍,免得被淹没在了人潮中。
塞内加阻拦尼禄的行为也并非出于恶意,罗马城中最多的就是三种人,奴隶,外来者以及老兵。
日耳曼尼库斯打了二十年的仗,从伊利里亚到条顿,又从北高卢到低地日耳曼,为他打仗的老兵可能要以万计,其中衣食无着的只怕不在少数。如果他们都来找尼禄,尼禄又从哪里找来钱给他们呢?
给了一个就不能不给下一个,一百个,一千个,一万个,到时候他该怎么支撑这笔费用呢?
“你又还没成年,没法去帮人打官司,或者是举行献祭仪式,而且之后你还要大把的花钱。”塞内加说的是提前成年仪式,成为祭司,以及寻求公职,这都是要用钱来说服的。
“他要的是一份工作。”
“你喜欢这样的人。”
“嗯。”尼禄说,他的眼睛与那个老兵一样熠熠生辉:“我喜欢这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