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李宇轩:爷们要脸 (第1/2页)
第四天早上,天还没亮,王启山就主动找到了戴笠的办公室。
他佝偻着背,拄着一根拐杖,整个人像老了二十岁。他把签好字的转让合同放在戴笠的桌上,声音沙哑得像砂纸磨木头:“戴长官,我认栽了。三家纱厂、两个码头、五个仓库,还有法租界那栋公馆,全给你们。只求你们撤了税卡,放我带着家人去新加坡,永远不回上海。”
戴笠拿起合同,吹了吹上面的墨迹,从口袋里摸出一枚磨得发亮的袁大头,轻轻放在桌角。
“王老板是个聪明人。”他把银元往前推了半寸,“这一块钱,是收购款。拿着它买船票,今天下午就走。走晚了,李弥真能把你家最后一口铁锅都扛走。”
王启山盯着那枚银元看了足足半分钟,手指哆嗦着捏了起来。他转身往外走,走到门口的时候,戴笠突然叫住了他。
“王老板,”戴笠的语气带着一丝戏谑,“忘了告诉你一件事。那天在赌场,师座本来就没打算给钱。”
王启山的脚步猛地一顿。
他回过头,脸上写满了难以置信,嘴巴张得能塞进去一个鸡蛋。
戴笠笑了笑,没再解释,只是挥了挥手,像赶一只苍蝇一样:“走吧走吧,再不走,李弥就该来抢你的拐杖了。”
当天下午,师部那间漏风的小会议室里,五个人正围着桌子分赃,气氛热烈得像过年。
桌子上堆着小山一样的银元,黄澄澄的金条,还有一沓沓盖着银行戳记的本票,煤油灯的光打在上面,晃得人眼睛都睁不开。谢晋元坐在最中间,面前摊着账本和算盘,手指翻飞间噼里啪啦响成一片,比过年的鞭炮还热闹。
“资产变卖合计七十八万大洋整。”算盘最后一声脆响落下,谢晋元拿起钢笔,清了清嗓子,“扣除给王启山的一块大洋收购款,师部这个月的伙食费三千大洋,胡琏扣货时拿走的留声机作价五十大洋,张灵甫拿走的狼毫笔作价十大洋,李弥拿走的铜床、腊肉、黄酒合计二十大洋,戴笠手下没收的首饰作价一百二十大洋。剩余款项:七十七万六千七百九十七块大洋。”
他抬眼扫了一圈四个眼睛放光、口水都快流下来的人,继续念:“按约定,我拿百分之十五,也就是十一万六千五百一十九块五毛五。你们四个每人二十一点二五,也就是十六万五千零六十九块三毛六分二五。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多出来的两厘五,充公买师部的粉笔。”
“凭什么两厘五都要充公!”李弥第一个跳起来,伸手就要去扒拉桌上的银元,“那两厘五够买半根火柴了!我不管,给我!”
“账上不能有零头。”谢晋元面无表情地把他的手拍开,“不然老大查账的时候一眼就能看出来。你要是敢多拿一分,我就把你上个月偷卖师部三箱废铁换酒喝、还把空箱子扔到河里冒充军火的事,写进年终报告。”
李弥立刻缩了手,嘟囔着抱起一摞最沉的银元往怀里塞,塞得军装都鼓了起来,像个怀孕的袋鼠:“抠门鬼!不过没关系,老子发财了!这下够我抽三年哈德门!回头我就把伙房那只天天偷我馒头的老母鸡买下来,顿顿清炖,连毛都炖烂了!”
胡琏没说话,默默把三根最粗的金条揣进军装内兜,又数了二十叠银元塞进帆布包,拍了拍包底,一脸满足:“正好给我的特务连换二十把新撸子,上次跟虹口汉奸交火,三把枪卡壳差点折了三个兄弟。
剩下的钱,给兄弟们每人做一身新军装,再买一双胶鞋——上次跑操,有三个士兵的鞋跑掉了,光着脚追了汉奸三条街,差点被人当成乞丐。”
张灵甫推了推滑到鼻尖的金丝眼镜,小心翼翼地把一沓面额最大的本票夹进怀里的《兰亭集序》拓本里,动作轻得像怕碰碎了什么:“我存起来,攒够了去北平买王羲之的真迹。顺便再买一方端砚,上次用师部的砚台练字,砚台掉渣,把我的字都毁了。”
戴笠靠在椅背上,端起搪瓷缸喝了一口凉茶,志得意满地晃着腿:“早知道这买卖这么划算,还干什么特务。以后定个规矩——谁要是敢在咱们面前嘚瑟赢钱,就先让他赢五万,再抄他全家。下个月我看那个开烟厂的张老板就不顺眼,回头咱们设个局,让他赢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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