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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焦尸身份

第五章:焦尸身份 (第1/2页)

齿列确认
  
  开封府殓房。
  
  仵作老赵举着油灯,仔细查验焦尸齿列。李诫在旁记录:“上颌左侧第一臼齿有修补痕迹,用金箔填补——此术罕见,汴京只有三位牙医能施。”
  
  “查这三位的记录,”李诫对衙役道,“看近日有无为司马朴补牙者。”
  
  午后,消息传回:城东牙医刘一手证实,七日前曾为一位司马公子补牙,特征吻合。
  
  “死者确为司马朴无疑,”李诫合上案卷,“年龄二十八岁,身高七尺五寸,右肩有旧箭伤疤——与其从军记录相符。”
  
  范纯仁问:“死因可明?”
  
  老赵答:“尸表严重炭化,但喉骨内侧发现微量异物,已送药局检验。此外,尸身左手食指骨折,似在死前曾用力抓挠某物。”
  
  李诫想起残页边缘的抓痕——莫非是司马朴临死前,紧抓残页所致?
  
  “残页笔迹鉴定如何?”范纯仁又问。
  
  “翰林院三位学士共同勘验,”李诫呈上文书,“一致认为非苏轼亲笔,而是极高明的摹本。但摹写者习惯在横折处稍顿,此特征与程颐门人杨时的笔法有相似处。”
  
  程颐?李诫心头一沉。
  
  范纯仁也蹙眉:“可有实证?”
  
  “只有笔法相似,不足以定罪。且杨时昨日有不在场证明——他整夜在程府与同窗论学,多人可证。”
  
  正说着,衙役来报:“大人,在司马朴暂住的客栈房间搜出此物。”
  
  是一只上锁的铁匣,约一尺见方。锁已锈蚀,强行撬开后,内有一叠书信。
  
  洛党书信
  
  书信共十二封,其中九封是司马朴与洛党官员的往来,内容多为探讨学问、请求引荐,并无异常。但最后三封,笔迹不同,似出自同一人之手,且未署名。
  
  李诫展开第一封,日期是半月前:
  
  “朴兄如晤:所示苏轼《钱塘集》手稿事,已禀程公。程公云‘诗文小道,不足构罪’,似不以为意。然兄既得实证,当慎藏之,勿轻示人。旧邸西厢榻下暗格可存。”
  
  第二封,十日前:
  
  “见字如面:闻兄欲以此稿胁苏轼,愚以为险。苏门势大,且太皇太后颇爱其才。若事不成,反噬必烈。望兄三思。”
  
  第三封,三日前,即火灾前一日:
  
  “事急!蔡某已知手稿事,恐生变故。今夜亥时,旧邸后门梧桐树下晤面,务必携稿至。切切!”
  
  “蔡某……”李诫喃喃,“蔡京?”
  
  范纯仁面色凝重:“若信中所指为真,则司马朴确实握有苏轼罪证,且蔡京已知情,并约司马朴火灾当夜见面。”
  
  “但约信是‘蔡某’所写,赴约的却是苏轼。”李诫指着素笺,“有人冒充蔡京约司马朴,又冒充司马朴约苏轼,将两人引至同一地点、同一时间。”
  
  “然后纵火杀人,”范纯仁接口,“一石二鸟——既灭司马朴之口,又嫁祸苏轼。若蔡京亦在场,则可一并除去。”
  
  李诫忽想起一事:“大人,司马朴衣物残片上的纹样,织造局可有结论?”
  
  “有了,”范纯仁取出一张绘纸,“是内侍省特制的‘云螭纹’,唯五品以上官员及特许勋贵可用。近三月领用记录中,有蔡京之名——他上月刚受赐一件云螭纹锦袍。”
  
  线索,正指向那个始终微笑的起居郎。
  
  残页秘辛
  
  李诫再赴翰林院,寻到纸张与墨的专家。
  
  老纸匠将残页对着日光细看:“此纸名‘金粟笺’,产自苏州,纸质坚厚,可存百年。因造价昂贵,近年唯宫内与几位翰林大人使用。老夫记得……上月蔡起居(蔡京)刚领过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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