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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沈乐:我冤啊!不,秦舞阳冤啊!

第24章 沈乐:我冤啊!不,秦舞阳冤啊! (第1/2页)

冷。
  
  特别冷。
  
  深入骨髓的冷。
  
  沈乐死死攥着刀柄,用力咬牙,想要止住上下牙齿的剧烈撞击。
  
  从手指,到手掌,到手臂,一股寒意蔓延上来,几乎连上半身都一并冻住——
  
  如果不是目视没有异样,沈乐几乎以为,有一层厚厚的冰霜,正在沿着皮肤爬上来,要把他冻成一个冰人……
  
  运功啊!
  
  赶紧运功啊!!!
  
  他在心底怒吼。丹田里的热流被寒意压得蛰伏,连续深吸了七八口气,都没法调动起来。
  
  他被逼无奈,狠狠一咬舌尖,逼出一点热血,直接喷上手臂:
  
  靠着这一口微薄的热意,寒霜被逼得向后一退,一口内息终于提了上来。在经脉中连转三转,顶住右臂,在肩头与寒流开始剧烈厮杀:
  
  一股热流,一股寒意,犬牙交错,反复争夺。身边忽然一静,周围寒意立刻收敛,体内热流趁势冲出,快速收复失地:
  
  “呼……”
  
  沈乐长长吁出一口气,这才感觉整条右臂恢复了温热,开始重新变得柔软灵活。他微微抬眼,快速环顾一圈,忽然一怔:
  
  这是哪里?
  
  一条滔滔大河正在身边流过,河边芦苇摇曳,时被秋风吹起。河边空地上,摆列了一大片精工细织的芦席,席前几案排列,残肴未撤。
  
  席前满目肃杀,一片素白。宾客,从人,不管什么身份,都身穿白衣,头戴白冠,好些人脸上都有泪痕:
  
  宴席边缘,一个乐师正在缓缓收起竹尺。身边,席上,宾客们泪痕未干,按拍长吟: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啊这,荆轲刺秦王?
  
  所以我是荆轲吗?
  
  沈乐一个激灵,将匕首握得更紧了。垂目望去,手里的匕首和他亲手修复的那一柄,颇有一点区别:
  
  匕首上的黑气,那一线淬在刀刃上的剧毒,并不局限于刃口,而是蔓延到了整个刀身;
  
  刀柄上的丝绳,有一点点发旧,有一点点磨损,但是却更加合手,握着更加如意;
  
  而刀柄上的护手,窄到几乎没有,让整柄匕首的形态极为流畅。可以想象,这把匕首一捅进去,肯定能够直接推到最深处……
  
  对了,这匕首为什么在我手里?我真是荆轲?好像又不是……
  
  头颅深处撕裂一样的疼,各种各样的记忆在翻搅,似乎争先恐后,想要显示自己的存在。
  
  匕首给他的记忆来得太急促,太暴烈,他甚至来不及仔细整理——
  
  “铮铮!”
  
  第二段激烈的乐曲声响起。这一次,沈乐手掌微微一颤,只觉得一股更强的寒意扑面而来,悲壮决绝,令人呼吸凝滞。
  
  沈乐赶紧长长吸了口气,努力运功,调动丹田热流与寒意对抗,然而这寒意到了极点,却从极阴当中生出极阳来,一瞬间就大火燎原——
  
  你玩儿我啊!!!
  
  沈乐只叫得一声苦,全力收敛心神,运功抵抗。余光看去,前方那些白衣白冠的宾客,各个目眦欲裂,怒发冲冠。
  
  下一刻,踢踢踏踏的声音走过他身前,一个黑衣人影——全场极少数不是白衣的人——从他身边掠过,负手向前:
  
  “舞阳,走了!”
  
  听到这一声,沈乐似乎一下子取回了对身体的掌控权,快步跟上。等到爬上马车,在车辕上坐好,他才恍然反应过来:
  
  秦舞阳?
  
  等等,这时候的持匕人,是秦舞阳?!
  
  ……是了,是了。鬼谷隐脉弟子,鬼谷专门派遣出来,协助荆轲完成刺秦大业的人,他持有这柄匕首,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事实上,按照《战国策·燕策》的记载,秦舞阳才是最初的持匕人——
  
  是他捧着督亢地图,以及督亢地图里包裹的匕首上殿,可能,完成这个任务,也是要凭借他的武艺?
  
  给你机会你不中用啊!
  
  当时但凡有个人配合,也许荆轲刺秦王就成功了,历史就改变了呢!!!
  
  一念及此,沈乐真的有点小激动。反正这是匕首的记忆,反正在这里真的杀掉秦王也不会改变历史,造啊!
  
  可劲造啊!
  
  我,沈乐/秦舞阳,一定要抓住这次机会!
  
  这柄徐夫人匕首是真的有些神异的。不单是锋利,也不单是淬毒,沈乐怀疑,它在打造的时候,就有干将莫邪那样的出身:
  
  自燕至秦,漫漫长途,他不止一次将这柄匕首握在掌心,以热流浸润,也不止一次在黑暗中、在斗室里背着人试演。
  
  每一次,他都要花很大的精力,才能抵抗住匕首里传来的寒意,才能让它乖乖驯服;
  
  但是,一旦驯服,它爆发出来的力量,入木如腐,削石如泥,甚至能够轻轻松松地刺透双重甲胄,无声无息,直没至柄!
  
  “有这把匕首在,哪怕秦王穿着铠甲召见,我们也不怕的,一定能够刺杀成功!”
  
  荆轲这样对他说。沈乐用力点头,眼里满是期待:
  
  到时候,可一定要挺住啊!
  
  一定要跟着荆轲走到殿上,走到秦王面前!
  
  路程迢迢,非止一日。和史书上写的一样,秦王很高兴得到燕地投降的消息,“乃朝服,设九宾,见燕使者咸阳宫。”
  
  沈乐换上使者侍从的正式礼服,跟在荆轲后面,一步一步,走过漫长的阶梯,走进这座著名的宫廷:
  
  从进入宫墙那一刻起,沈乐的眼睛就不够看了。
  
  这座宫殿,或者说,这个宫殿群落,建造在渭水之北、泾水之南,顺着河岸的天然地形层层向上,作阶梯状向上升起;
  
  虽然还不如阿房宫那样“廊腰缦回,檐牙高啄,各抱地势,勾心斗角”,也不像唐代含元殿那样巍峨宏伟,却别有一种深沉肃杀。
  
  以黑色为主基调,以朱红为配饰,一层一层向上,长长的坡道,宛如直入云端——
  
  为什么?
  
  为什么我的眼睛不是尺?!
  
  我好不容易找时间练过了,用竖起的手指,可以快速测量距离,可以测算房屋的长宽高和广场的长度,可是,我这时候不能竖手指!
  
  为什么!!!
  
  他只能死命用眼睛观察,用心估算。阳光落在屋瓦上,浅灰色的瓦片反射着流光,宛如在屋顶覆盖了一层薄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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