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七:夏朔冥机 (第2/2页)
偏远小部族居于山林水泽,时叛时服。只要不主动寇掠中原,夏后便放任自生,不劳师远征。
上甲微攻灭有易氏已是往事,商族收获大批战俘、牧场与耕地,部族实力大涨,首领报丙守成,对内整肃部族,对外恭顺夏室,岁岁进献牛羊、皮毛作为贡赋,不敢僭越共主的权威。
子姓王族与异姓大族长构成商族上层。没有夏后那样成熟完备的刑礼法体系,制度偏原始松散。贵族占有大片牧场、土地,掌握大量自有易氏俘获而来的奴隶。部族大事由王族与各族长共同集会商议。对夏王恭谨,但是在自己的领地之内,杀伐赏罚,皆由本族贵族决断。
商族本族族人,有人身自由,从事农牧、狩猎,要向贵族上交物产,战时要拿起兵器跟随首领征伐周边小部族。
地位高于奴隶,但要受贵族驱使,部族内部贫富分化日渐加剧。部分自由民可以参与部族祭祀,是商族兵源的根基。绝大多数来自对外战争俘获的外族战俘,以有易氏旧部战俘占比最大。
商族没有夏后那样成套约束贵族的旧法,奴隶处境更为酷烈。劳作繁重,鞭笞、伤残十分寻常,奴隶若逃亡,全族会搜捕追回。贵族祭祀之时,战俘奴隶常常被选作人牲。奴隶几乎没有申诉的渠道。
商族不敢挑衅夏后共主,但是会对周边无夏王室强力庇护的弱小部族动手,冲突多为争夺牧场、水源、人口,目标是掠夺财物、掳掠人口化为奴隶,并非要吞灭天下。
与近邻小方国时常发生摩擦:或是草场被侵,或是部族之间仇怨累积,就出动族兵攻伐。战胜之后,掳走对方的牛羊、俘虏人口带回本部做奴隶,并不一定将对方部族彻底斩尽杀绝,有时战败部族臣服纳贡,战事便就此止息。
遇到同样实力强大的邻部,便互通聘问,互通牛羊货物,以贸易化解争端。
每一次向外征伐结束之后,商族都要向夏王室报备战事,献上一部分战利品,以示不敢私专征伐,恪守夏的方国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