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八月风 (第1/2页)
八月初,稿子写到第三章。
薛朗的进度不快,但每天都有推进,像雪融时河沟里的水,流得缓但一直在往前淌。
他给自己定的目标是九月中旬之前完稿,正好赶上秋天再去看一次胡杨林——那时候叶子该黄了,金灿灿的,和稿子里的“春天“正好配成一对。
有天晚上他写到半夜,值班室里的灯晃了晃,煤油快见底了。
他剪了剪灯芯,火苗重新聚拢起来,把面前摊开的稿纸照得发亮。
纸页上密密麻麻的钢笔字在跳动的光里忽明忽暗,像一个一个正在呼吸的、细小的火苗。薛朗看了一会儿,伸手把纸页轻轻抹平,然后提着笔继续往下写。
门外有风经过,带着夏末草木将熟未熟的气味,从门缝里渗进来一丝又消散了。
薛朗没抬头,笔尖在纸上匀速移动着,沙沙的声响混在灯芯偶尔的噼啪里,成了这个深夜唯一的主旋律。
八月中旬的帕米尔迎来了全年最热的几天。所谓的“热“,白天气温也不过二十出头,但阳光晒在裸露的皮肤上已经有了灼人的意味。薛朗把棉衣彻底收进了木箱底,换上了单层的作训服,袖口卷到小臂中段,露出的皮肤晒出了一层均匀的棕红色。
他每天上午写完稿子,下午跟着巡逻队出勤。手腕上的晒痕和袖口边缘形成一道齐整的分界,像地图上的国境线。郭胜豪注意到这个细节,拿手指在自己胳膊上比了比说:“朗哥你晒得跟我一样黑了。“薛朗低头看了看,确实,他跟刚来时的肤色已经判若两人,白净书生那层底色被帕米尔的风和太阳蚀去了,露出来的是另一种质地。
纪实录写到第四章“春天“了。这一章相对好写,因为春天的事情他都亲身经历过——融雪、草芽、野蔷薇开花、端午节的粽子、郭胜豪的伤口愈合。他写这些段落的时候笔速明显快于前几章,不需要反复斟酌措辞,事情本身就在那里,他只需像拿相机对焦一样把焦距调准了按下快门。
有一天他写完“春天“里郭胜豪出院回哨所的那段,自己先通读了一遍,读到最后一句“那孩子进门的时候第一个找的是我“时,鼻子忽然有点发酸。他合上稿纸站起来走到窗边透气,看见郭胜豪正在院子里拿一根棍子追一只误入的野兔,满院子跑得尘土飞扬。野兔钻进墙角的柴垛缝里不见了,郭胜豪趴在地上往缝里瞧,屁股撅得老高,身后几个新兵笑得前仰后合。
薛朗趴在窗台上看了一会儿,把刚才那一瞬间的情绪压回心底,回桌边继续写。他明白了一个道理:写真人真事的时候最怕的就是故意煽情,因为事情本身已经够重了,文字只要稳稳地托住它就行,抬得太高了反而会掉下来。他要做的就是让笔端的力道跟事实本身的重量匹配,不欠也不过。
八月下旬刮了一场大风。风从西北方向来,裹着戈壁滩上的沙土直扑哨所,打得窗户噼啪作响,院子里晾着的衣服被卷到了半空中,周海追了两条裤衩回来,嘴里骂骂咧咧。薛朗把窗户关严了,但还是能从窗框的缝隙里听见风呼啸的声音,尖利而绵长,像一把钝刀子在玻璃上反复地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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