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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回关

雁回关 (第1/2页)

第十六章雁回关
  
  沈砚离开云州的第三个月,北境下了今年第一场雪。雪花从铅灰色的天幕上纷纷扬扬地洒下来,落在雁回关古老的城墙上,落在城头那面被北风吹得猎猎作响的玄色军旗上,落在校场上正在操练新兵的飞羽营将士们的铁甲上,也落在沈砚握着惊夜枪的冻得通红的手指上。
  
  雁回关的冬天来得比云州早两个月。关城坐落在两座陡峭山崖之间的隘口上,城墙是用就地开采的青石垒成的,高四丈有余,城垛上密密麻麻布满了箭孔和瞭望塔。城墙外面是一望无际的荒原,荒原上覆盖着今冬第一层薄雪,像一块巨大的裹尸布铺向天地尽头。更远处,北蛮王庭的方向,隐约能看到几缕升起的狼烟,不知是在操练兵马还是在传递什么消息。
  
  飞羽营是三个月前新编的,五百人中有一半是今年武举恩科选拔出来的新进士,另一半是从各州县驻军中抽调的老兵。营号“飞羽”,取自“飞羽传檄”之意,是新军主帅萧定北萧将军亲自取的名。萧定北是萧大人的胞姐,在北境戍边十五年,和北蛮人打了大大小小上百场仗,左眼在一次夜袭中被流矢射瞎了,从此戴着一只黑皮眼罩,但剩下那只右眼锐利得像鹰隼,能在风雪中看清三里外的一队骑兵是斥候还是诱饵。
  
  沈砚刚到雁回关的时候,萧定北把他叫到中军帐里上下打量了整整一盏茶的工夫。帐中灯光昏暗,炭火烧得噼啪作响,萧定北坐在虎皮交椅上,独眼中映着火盆里跳动的火焰,像一颗被点燃的火石。她盯着沈砚看,沈砚也平静地看着她,既不卑微也不倨傲,就那么安安静静地站着,像一棵在雪地里扎了根的松树。
  
  “你就是沈砚?那个被抄了家的沈家独子?”
  
  “是。”
  
  “我妹妹写信来说你三招之内打趴了云州城一个护院教头。那算不得什么,云州那种地方的护院,大多也就是欺男霸女的货色。她的眼光一向挑剔,能让她亲自写信来让我关照的人,你是第一个。听说你练的是家传枪法?”
  
  “家传枪法只剩残篇,目前能完整使出的只有三招。”
  
  “在战场上,三招够用了。关键不是你有多少招,是你能不能在最该用那一招的时候用出来。”萧定北站起来,从兵器架上抽出一杆长枪——和沈砚那杆惊夜枪差不多长短,但枪尖上多了两个倒钩,上面还残留着没擦干净的暗色痕迹,像是干涸了很久的血,“走,去校场陪我过几招。让本将军看看,你值不值得我把你分到前锋营。”
  
  校场上朔风正紧。沈砚解下惊夜枪,摆开起手式。他心中清楚,这不是普通的较量,这是检验——不是检验他的枪法有多好看,是检验他在面对一个久经沙场的老将时,能不能在生死之间找到那一线反击的机会。萧定北身上那股从尸山血海里杀出来的气势,和他在云州城打过交道的任何一个对手都截然不同。
  
  萧定北的长枪刺过来的时候,沈砚就明白了什么叫“战场上的枪法”。没有花哨的虚招,没有多余的试探,长枪带着一股凌厉的劲风直取他的咽喉,快得只留下一道残影。他横枪格挡,枪杆碰撞时溅起一串火星,他被震得退了三步才稳住身形。不等他喘口气,第二枪已经到了——横扫他的下盘,他提枪竖挡,枪杆上传来的力道让他虎口一阵发麻。第三枪是回马枪——萧定北故意转身做出溃退的姿态诱他追击,等他脚步刚动,忽然回身一枪刺来。沈砚几乎是本能地用出了他练了无数遍的回马枪,同样的转身回刺——两杆枪尖在半空中相撞,枪尖对枪尖,爆出一声尖锐的金属嘶鸣。他的枪尖被撞偏了半寸,萧定北的枪尖却稳稳地停在他咽喉前一寸的位置。
  
  “不错。能在我手下走三招不倒的,整个飞羽营不超过五个人。你的回马枪力道够了,角度也练得不错,比我见过的很多老兵都强。但还不够狠——你出枪的时候在心里留了半分力,怕伤到我是不是?”萧定北收枪而立,“战场上,这半分力就是生与死的距离。记住这一点。”
  
  沈砚收枪抱拳,没有说话。他想起邱莹莹在柳树巷院子里练剑时,每次练到流水式接回风式都会在衔接处停顿一拍,他也是这么纠正她的——“流水式的收尾应该顺势转腕,不能强行停住再重新启动,中间有一拍停顿敌人就会趁虚而入。”现在轮到他自己犯同样的错,只不过不是在招式上,是在心态上。他的枪法里还留着半分不该有的犹豫,而这份犹豫的根源,他自己也说不清楚。
  
  萧定北说到做到,第二天就把沈砚编入了前锋营。前锋营是飞羽营最精锐的一支,每次出战都冲在最前面,伤亡率最高,立功机会也最多。
  
  接下来的三个月里,沈砚经历了他人生中最漫长的冬天。
  
  北蛮人的骑兵像草原上的狼群一样,来得快撤得也快。他们往往在黎明前最冷的那一个时辰发动突袭——先是箭雨,漫天的狼牙箭从黑暗中铺天盖地地射过来,钉在盾牌上像暴雨敲击铁皮;然后是骑兵冲击,成百上千的北蛮骑兵挥舞着弯刀从夜色中冲出来,马蹄踏得大地都在震颤。前锋营的任务就是顶住第一波冲击,用长枪阵挡住骑兵的势头,为后方的弓箭手和步兵争取列阵的时间。
  
  沈砚第一次上战场的时候,亲眼看到一个和他同批考进飞羽营的年轻武进士被北蛮骑兵的弯刀削掉了半边脑袋。那是个笑起来有两颗虎牙的小姑娘,叫赵小满——和他的小满同名,年纪也一样大。她死的时候手里还握着断成两截的长枪,眼睛睁得大大的,倒映着头顶那片灰蒙蒙的落雪天空。沈砚甚至来不及记住她倒下的确切位置,因为蛮族骑兵的第二波冲锋已经如潮水般涌了上来,他只能握紧惊夜枪继续往前顶。
  
  他吐了。打完之后,他一个人蹲在城墙根下吐了整整一盏茶的工夫,把早上吃的干粮全吐了出来。当天夜里,他在营房的油灯下给邱莹莹写信,只字未提白天的战斗,只写:“今天见到一个和你家小满同名的姑娘,笑起来很像她。雁回关的雪很大,你要是在这里大概会想堆雪人。”
  
  但他没有把信寄出去。他把信折好塞进了行囊最底层那个上了锁的木匣里,和那些他永远不会寄出去的信放在一起。木匣里已经攒了十几封信,每一封都是这样——开头写着“莹莹见字如晤”,结尾是“勿念”,中间只挑好的说,不写一句真话。
  
  第二次上战场,他没有再吐。他学会了如何在箭雨中保持枪杆的稳定,学会了如何在骑兵冲过来的瞬间准确地刺中战马的前胸——刺马不刺人,马倒了骑手就会摔下来,后面的骑兵会被倒地的战马绊倒,阵型就乱了。萧定北在城墙上看到他这一手,对身边的副将说了一句:“这小子有脑子,不光是枪法好。”
  
  第三次上战场,他一枪刺穿了一个北蛮百夫长的咽喉。回马枪——那招他练了无数遍、教给邱莹莹时还反复纠正过她步法的招式。那个百夫长以为他溃退了,拍马追上来,弯刀高举过头准备一刀劈下他的后颈。沈砚感觉到马蹄声逼近的瞬间左脚蹬地转身跃起,枪尖借着旋身的力量从腋下猛地回刺,准确地穿透了对方的皮甲。枪尖从百夫长的后颈穿出,带出一蓬滚烫的血,在冰冷的空气中化成一片红色的雾。这是他第一次杀人,不是打败、不是击伤,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在他枪下变成了尸体。他拔出枪尖的时候手指在微微发抖,但只颤了不到三息就被他死死地压了下去。
  
  当晚他蹲在营房后面的雪地里,用雪搓了整整半个时辰的手。回到营房之后他没有写信,只是把惊夜枪擦了一遍又一遍,擦了整整一个时辰,擦到枪尖上的寒芒比月光还冷,擦到那个百夫长的血迹从枪尖的每一丝纹理中彻底消失,擦到他的手指终于不再发抖了。
  
  第四次、第五次、第六次……次数多了他就不再数了。他已经习惯了在北蛮骑兵冲锋的间隙中计算箭雨的密度和骑兵的阵型变化,习惯了在混战中用眼角余光判断友军的位置和敌军的动向,习惯了在战斗结束后把阵亡的战友名单报到军需官那里,然后回到营房继续擦枪。
  
  萧定北开始把他编入斥候队。
  
  斥候是全军最危险的兵种——需要深入到北蛮控制的荒原上侦查敌军的动向,往往三五人一组骑着快马在风雪中穿行,随时可能遭遇敌军的游骑。但斥候也是最容易立功的兵种,因为每一个活着回来的斥候带回来的情报都可能决定下一场战斗的胜负。
  
  沈砚在斥候队里如鱼得水。他一个人深入北蛮腹地,依靠山形水势和星位辨别方向,避开敌军的巡逻路线,每次都能带回来比其他人更多更详细的情报。萧定北问他怎么做到的,他只说“家传的斥候手札”。他没有说那本手札不是写在纸上,而是刻在玉佩里——那位在北疆做过三年斥候活着回来的沈家先祖,把她在北境每一座山、每一条路、每一条河的详细地形都留在了记忆里,现在这些记忆全装在他脑子里。
  
  到了第五个月,沈砚已经因功升了正六品飞骑尉,统领前锋营左翼一百二十人。他麾下的兵给他起了个绰号,叫“沈铁面”——因为他在战场上从不笑,无论多大的胜仗他都是那副不喜不悲的表情,但每次战斗结束之后他都会亲自检查手下每一个伤兵的伤口处理情况。
  
  顾川每个月从京城送公文到雁回关时都会特意绕到飞羽营的营地来看他。第一次来的时候她给他捎了一包邱莹莹寄来的赤焰椒粉,沈砚接过去之后沉默了好一会儿,然后当天晚上伙夫做饭时他把辣椒粉撒在自己的干粮上,辣得额头冒汗,但嘴角弯了一下——那是顾川在雁回关这几个月里第一次看到沈砚笑。第二次来的时候她给他捎了邱莹莹新出的绣品图样——一册薄薄的本子里夹着十几张绣片的拓样,每张拓样的角落都有一行小字,有的写着“这批云锦花纹用了隐云针”,有的写着“新绣娘绣蝴蝶进步很快”,“这把团扇被京城客户十两买走了”。沈砚一张一张地翻,翻到最后发现有一页不是绣片,是一幅用炭笔画的速写——画的是柳树巷院子里那棵老柳树,树下站着一个小小的人影,手里拿着一把比人还高的扫帚。画得歪歪扭扭,但树下人影发髻上那根木簪的梅花花心却用朱砂点了一点红。他看了很久,然后把那一页单独折好塞进怀里,贴身放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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