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背负巨额债务 (第1/2页)
婚姻法第二十四条婚规!
一条无形当中给人当头一棒的婚约!
我在看完解读后,不知道是感冒没好的缘故,还是发自内心的感到了婚姻的恐惧,我是觉得自己的身子,冷的像在雪地里没穿衣服一样的冰凉。
但现实远不止在我的心里插这么一刀,今天来的一共十四个债权人,年纪最大的七十二岁,年纪最小的五岁,当然,他们都是代表家里人来的,这两个的欠款较少,老人家手中的欠条是八万,说是女儿和周樊是大学同学,因手中宽裕就借了这笔钱给周樊创业,现在创业失败了,但钱还是要还的。
另外的十二个债权人,其中一身名牌的那个女人手里,攥着一张三百六十万的借条,说是当时周樊以小区里两套房子做的担保。
接下来,这一张张数额惊人的借条充斥在我的眼前,其中有一百万的,八十万的,六十万的,五十万的,四十万的,数字纷繁杂乱,偏偏我在读书时就心算能力最好,一眼看下去,一共是九百二十七万的欠款。
我不知道周樊要拿那么多的钱做什么,大概是想建座金屋来藏我那喜欢偷人的闺蜜吧。
但这是我在拿到不孕的检验结果被婆婆逼着在离婚协议上签字后,第三次血往上涌,感觉身体都不受控制了,好像大脑随时都会因为缺氧窒息而亡。
活了二十多年,我也见过不少世面,毕业后因为职业的关系,走南闯北的我也从未惧怕过,但我真的没有想过,一段婚姻里,原来最可怕的不是第三者入侵,而是比背叛更深的背叛。
我当然不服,我和周樊都离婚了,这些债务我完全不知情。
但以那个女人为首的债权人听到我不认账,老人和孩子掩面哭泣,大人骂着难听的话,说我就是传说中的老赖,说我和周樊离婚,不过是为了转移财产保全我罢了,不然周樊怎么会这么爽快的把房子车子存款都留给了我。
这女人的话倒是提醒了我,离婚协议书是婆婆以死相逼要我签字同意的,婆婆是那种贪得无厌的人,离婚后连家具都要搬走,怎么就这么干脆利落的让自己的儿子净身出户了呢?
我越想越后怕,除非是他们事先知道自己欠了债,想要痛痛快快的把婚离了,所以才舍弃房车省的和我周旋。
可这也没有道理,按照那女人所说,因为婚姻法第24条婚规的存在,在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就算是离了婚也要夫妻两个共同承担,那周樊潇潇洒洒只身离开,如果是为了保护我的话,那简直是太可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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