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现在是民国,一切要讲法律的好不好 (第2/2页)
“对于他的一切指认,我都不认。”
“但对于齐英才这种背弃国家利益,与列强秘密媾和之人,我反正是不会惯着的,他敢动刀枪,我就敢把他拿起刀枪的爪子给砍掉。”
“所以,是非曲直,我已经上报了中央政府,静待中央政府给我一个真相!”
中央政府?
你说是通过行贿议员选举出来的直系最高大统领曹铻曹大总统吗?
你陈家是皖系核心,你向皖系的仇敌直系要真相?
真真是皖系之耻!
不对。
这个时候所有人才忽然记起来一件事,那就是江浙战争爆发前,陈子钧忽然抛弃了舔了多年的白月光——新文化运动的青年领袖,女性之光,著名的作家,才女柳含烟,转而跟当时的公济医院著名外科医生曹清荻订婚。
小道消息,据说曹清荻是曹铻曹大总统的女儿,不保真!
现在看来,这瓜似乎是保熟啊!
齐英才只是直系的一个地方军阀,不算是核心人员。
但陈子钧可是直系大统领、中央政府大总统曹铻的女婿,真真亲到不能再亲的关系了。
这孰轻孰重?
真相还重要吗?
于是,这个时候,上点年纪,有点阅历的新闻记者都不约而同的看向黄秋山,这些看过去,落下的全是自求多福的眼神。
至于说开始的佩服,后来的敬佩,以及再到陈子钧那问话的羡慕,现在都烟消云散,剩下的就只有一个,小伙子,你很勇,但中国向来有句古话,叫识时务者为俊杰……额,串台了,是枪打出头鸟。
莫兰芝的眼光已经落在了这个看起来还挺英俊的男人身上。
自家少爷的话,什么意思,她懂。
什么叫“把他拿起刀枪的爪子给砍掉”,这刀枪也分有形的刀枪和无形的刀枪,这新闻舆论报纸就是那杀人不见血的刀啊。
那这个狗爪子……
必须拿下。
新闻发布会就在这么一种诡异的氛围下结束了,回到办公室,陈子钧靠在椅子上,闭着眼,身后站着一脸清冷的绝美女保镖——侍从室警卫参谋叶映雪,面前站着的是他的侍从室内情报参谋莫兰芝。
“少爷,这个黄秋山您打算怎么办?”
莫兰芝的话,说的柔声柔气的,不带一点的杀气。
陈子钧却只是轻飘飘的说到,“那还用问,绳之以法啊,现在已经是民国了,一切要讲法律的好不好……”
民国,讲法律?
可问题是,您是军阀啊,一声军阀大过天,您就是王法啊!
就在莫兰芝琢磨的时候,就又听到陈子钧说道。
“就让他身败名裂吧,如果可以的,把他那个儿子也带上,一家人嘛,总要整整齐齐的嘛……”
身败名裂?还要带上儿子?
不是,现在都民国了,不是说不搞株连,不搞连坐吗?
就这,您还说一切讲法律?
怎么讲?
跟您讲?
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