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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章 以孝立国

第85章 以孝立国 (第1/2页)

东宫之内,朱标瘫坐在廊下的长椅上,手还下意识摩挲着袖中那支冰凉的赤金步摇,指节攥得发白。
  
  方才在御书房被朱元璋追打、在母后马秀英身后躲祸的窘迫还没散去,可静下心来,他心里那点少年人的委屈,反倒像被冰水浇过似的,一点点褪成了刺骨的后怕。
  
  少年人,嘴快,易冲动。认错也快!可真正知错的能有几人?
  
  他方才最大的错,根本不是偷了七妹的桂花糕,也不是被十岁的林谦当场抓赃的蠢笨。更不是同林三妹嬉笑言谈!
  
  毕竟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这是中国自古以来的顶级浪漫!
  
  朱标最大的错在于。情急之下,脱口而出抱怨林昭“不该提前去后花园”,百般狡辩推诿过错,触了朱元璋这辈子最忌讳、最坚守、刻进骨血里的底线——孝道。
  
  那两刻钟的父子追打,看似是寻常皇家的玩闹拌嘴,实则是他这个储君敲给朱元璋最狠的一记警钟。
  
  当夜御书房灯火通明,彻夜未熄。
  
  二百余名值守太监被杖毙的消息,像一阵阴风悄无声息传遍整座皇宫,没有公示罪名,没有半分解释。
  
  宫中人人噤若寒蝉,连走路都踮着脚,无人敢议论半句。
  
  唯有石头的心里最是清楚——陛下动怒,从不是因为一块桂花糕或者其他。
  
  而是因为太子那句暗藏侥幸、敢非议长辈的忤逆之言。
  
  朱元璋这一生,对“孝”字的执念,远超古往今来任何一位帝王。
  
  原史中!
  
  他是从最底层的泥沼里爬出来的天子。元末乱世,饥荒遍野,他的父母、兄长在半个月内相继活活饿死。说的最直白一点!就是在看的各位,三五年没有一分钱的收入,也不及当时的朱重八!而且远远不及!
  
  年少的重八无田无地、无依无靠,只能用一张破草席裹着亲人的尸体,沿街乞讨一块安葬的坟土。最后还是邻居刘继祖看不下去,给了他半亩山坡地,才让亲人得以入土为安。
  
  那份眼睁睁看着至亲离世、无力尽孝、终身抱憾的刻骨痛楚,像一根刺,扎进了他的心脏,成了他一辈子无法磨灭的执念。
  
  所以他登基立国,第一件事不是论功行赏,不是修缮宫阙,而是追尊父母为淳皇帝、淳皇后,斥百万巨资修建规模宏大的明皇陵。他亲自跪在石碑前,一字一句撰写《皇陵碑》,字字泣血记录父母的苦难、乱世的悲凉,立誓要让朱家子孙永不忘本,永守孝道。
  
  在朱元璋的认知里,天下万德,孝为根本。
  
  一个人,若连生养自己的父母都不敬重、不尽孝,便全无本心、全无底线,更不可能忠于君主、忠于家国、忠于天下百姓。
  
  元朝百年统治,以蒙古为本位,摒弃汉家儒家伦理,废弛礼教、漠视孝道。官员无丁忧守制之规,亲人离世仍可贪恋权位、照旧为官;草原收继婚的陋习流传中原,儿子娶庶母、弟弟娶寡嫂,甚至部分的新娘初夜要献给当地领主,在儒家看来皆是乱伦败德之事。
  
  最终导致天下道德沦丧、秩序崩坏,这便是朱元璋认定的元朝亡国之根——失德,失孝,失人心。
  
  故而他起兵逐元、恢复中华,重建天下秩序的第一要务,便是以孝立国,重塑伦常。
  
  这绝非一句空泛的道德口号,而是贯穿大明两百七十六年的立国根本,是写入律法、融入朝政、教化万民、约束皇室的铁律,制度化、法律化、全民化的严苛程度,远超汉唐宋元历代王朝。
  
  《大明律》开篇定纲,将“不孝”列入十恶不赦的重罪,位列第七,属于国家大赦亦不能减免的滔天罪愆。
  
  打骂祖父母、父母,斩立决;控告至亲长辈,即便所言句句属实,依旧绞立决;亲人离世匿丧不报、隐瞒丧事,杖刑百次、流放三千里;居丧期间嫁娶作乐、享乐生子,一律重惩不贷。
  
  当年有个富家子,夜里听见动静以为是毛贼,抄起棍子将人打死,点灯才发现是自己偷东西的老父亲。案子报到刑部,所有人都觉得事出有因,可朱元璋亲自批示:“杀贼可恕,不孝当诛!子富而父贫,为盗不孝彰矣!”最终将那富家子判了斩立决。
  
  同时大明独有的存留养亲、子代父刑、亲亲相隐制度,更是将“孝道为本”刻入国法骨髓。独子犯罪可免刑养亲,孝子可自愿替父赴死,亲属有罪可互相隐瞒,唯独悖逆孝道,绝无半分宽恕余地。
  
  律法之外,朝堂政治,孝为第一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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