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景行系的创立 (第1/2页)
这个本子,他从入黄埔第一天起就随身带着。不是学校发的,是他自己买的。牛皮纸封面,内页是粗糙的毛边纸,已经被翻得起了毛边,每一页都密密麻麻地写满了字。
他翻开本子,翻到最新的空白页,想了想,提笔写道:“李守愚,字景诚,浙江奉化溪口人。黄埔一期毕业,历任总队长、团长。牛行车站一战成名,大队长亲口嘉奖,授少将军衔。此人表面倨傲,实则极好说话。看似精明,实则容易被人哄。特点有四:一、好面子,喜被人奉承。说好话时须当众说,送礼时须私下送。夸他打仗厉害,比夸他什么都管用。二、贪享受,不拒小惠。烟茶酒,皆可入手。金银物,不嫌其多。然此人胆子不大,不敢收大礼。小恩小惠,积少成多,最合其意。三、爱当大哥,喜被人尊。凡称其‘总队长’或‘老大’者,皆得其欢心。对学生极为护短,可近不可欺。四、看似大大咧咧,实则心思细腻。粗中有细,不可小觑。大处糊涂,小处精明。可交,不可欺。可用,不可骗。”
写完之后,戴笠又看了一遍,想了想,在最后加了一行小字:“此人背后有大队长,身边有四期生。若能得此人之信,黄埔六期之根基可立。”
他合上本子,把它塞回贴身的口袋里,按了按,确认放稳了。然后靠在榕树干上,仰头看着透过树叶洒下来的光斑,嘴角浮起一丝笑意。
他在上海混了那么多年,什么没见过?赌场的庄家,交易所的掮客,青帮的混混,官场的老油条——他见过各种各样的人,也学会了如何跟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李宇轩这个人,他观察了整整一个星期。从起床到睡觉,从操场到食堂,从办公室到宿舍,他摸得清清楚楚。
李宇轩好面子,他就当众奉承。李宇轩贪享受,他就投其所好。李宇轩爱当大哥,他就把自己放低。李宇轩心思细,他就把每件事都做得滴水不漏。
戴笠从口袋里又掏出那包三炮台,看了看,只剩下大半包了。一盒三炮台要好几角大洋,他一个六期生,一个月的饷银扣除杂七杂八的也就几来块大洋,买几包烟就没了。但这点钱,花得值。
他抽出一根烟,没点,只是放在鼻子下面闻了闻。他不抽烟,但他随身带着火柴和纸烟。这个习惯是从上海带来的,当时是为了巴结那些做股票的大老板,到了黄埔也没改。事实证明,这招什么时候都好使。
戴笠站起身,拍了拍裤子上的灰,把小本子又按了按,确认放稳了,然后大步朝宿舍走去。
他的眼睛里,有一种光。
那是一个赌徒在牌桌上看到了一把好牌时,才会有的光。
第二天一早,戴笠刚跑完操,还没回到宿舍,就被一个传令兵叫住了。
“戴笠?总队长叫你。”
戴笠心里一动,脸上不动声色,应了一声“好”,快步往李宇轩的办公室走去。
李宇轩的办公室在二楼,不大,但收拾得很整齐。窗台上摆着几盆不知名的花草,桌上的文件堆得整整齐齐,墙上挂着一面锦旗,上面绣着四个字——“黄埔之魂”。那是六期生送的。
李宇轩坐在办公桌后面,面前摊着几张纸,正在写什么东西。见戴笠进来,他把笔一搁,靠回椅背上,翘起二郎腿。
“坐。”李宇轩指了指对面的椅子。
戴笠规规矩矩地坐下来,双手放在膝盖上,腰板挺得笔直。
“戴笠啊,”李宇轩开门见山,“昨天咱们聊了聊,我回去想了想,觉得你这个人是个人才。放在六期当普通学生,浪费了。”
戴笠的心跳快了两拍,但脸上的表情纹丝不动。
“我手底下现在缺人,”李宇轩说着,拿起桌上的茶杯抿了一口,“缺什么人?打仗的人我有,胡琏、张灵甫、谢晋元、李弥,哪一个不是好手?但是——”
他放下茶杯,看着戴笠,眼神认真了几分。
“情报方面,我是两眼一抹黑。军校里谁是什么心思,外面有什么风吹草动,部队里有没有人搞小动作,这些事,我管不过来。”
戴笠的手微微攥紧了膝盖上的裤子。他的心跳更快了,但他依然没有说话。他知道,这个时候,最好的回应就是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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