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7章 有盼头的生活 (第1/2页)
餐厅门口站着黑西装迎宾。银色袖扣,皮鞋亮可监人。
他的目光在孩子们身上扫过。连帽衫,破球鞋,大个子右臂上残留的医用胶带印。
没等说出拒绝这些衣衫破旧的孩子的话,林恩已经递出了一张对摺的钞票。
一百美元。班杰明·富兰克林的脸。
迎宾指尖触碰到钞票的瞬间,整个人完成了一次精确到毫秒的姿态切换。
「先生这边请。」他侧身,微微鞠躬。
刚进门,一个穿马甲的服务员迎上来,微笑着伸出双手。
「小姐,我帮您把外套挂起来吧?」
女孩浑身一僵,有些局促。下意识後退半步,双手揪住外套前襟。
在西区,有人主动碰你的衣服,通常意味着抢劫或更糟的事。
林恩的声音从旁传来:「没事的,他只是帮你挂衣服。吃完会还给你。」
女孩僵持了几秒。
然後,她一颗一颗解开那件格子外套的纽扣,双手递了过去。
里面是一件洗褪色的粉色T恤,袖口磨出了毛边,但很乾净。
服务员接过外套,递回一枚小巧的号码牌。
「您的号码,餐後凭此取衣。」
六个人被领到角落的大桌。
深棕色真皮座椅。雪白的桌布。每个位子前整齐排列着三把叉子、两把刀、两只高脚杯。中央的花瓶里插着单支鲜花。
隔壁桌是一对中年夫妇。男人切肉时,西装袖口露出的表盘在灯下闪烁。女人脖子上的钻石项链熠熠生辉。
男人冷冷瞥了这群孩子一眼。眉毛微挑,随即面无表情地转回头。
最小的那个孩子爬上椅子,双脚悬空。他抓起面前叠成玫瑰花状的餐巾,好奇地摆弄。
女孩坐在旁边,将自己的餐巾铺在膝盖上。然後拿过他手里的「玫瑰花」,抖开,替他铺好。
「放腿上。别弄脏裤子。」
服务员递上菜单。深红皮面,烫金花体字。
大个子翻开菜单,目光在密密麻麻的英文上卡壳了。单词他认识几个,但拚在一起,成了天书。
他默默合上菜单。
抬头,看向服务员。
「有巨无霸吗?要最大号的那种。」
服务员的职业微笑凝固了半秒。
「非常抱歉,先生,我们不供应汉堡。」
「那……」
大个子清了清嗓子,试图挽回颜面:「牛排。就外面橱窗里那种,我要最大的份的。」
「好的先生,我们有乾式熟成四十五天的纽约客……」
「就那个。」
服务员记下一笔,抬头询问。
「请问先生想要几分熟?」
大个子张了张嘴,不知道该怎麽回答。
「五分熟。」林恩替他开了口。
大个子低下头,死盯着面前那三把用途不明的叉子,闷声憋出一句:
「嗯,就按他说的来。」
女孩一页一页地翻着菜单。
她以为高级餐厅就是便利店三明治的豪华版、更大、更满。但这本菜单告诉她,这是另一个维度的世界。
她指了指菜单上最便宜的一栏。
「这个就好。」
今日例汤。八美元。
在一张人均消费过百的餐桌上,她只给自己点了一碗八美元的汤。
林恩直接在她那份例汤後,加了一份烤鸡胸配时蔬,以及一份巧克力甜点。
餐前包上桌,三只小面包,配一碟黄油。
最小的那个孩子抓起一只咬下。外脆内软,带着温热,和便利店冷硬的白面包天壤之别。
三口吞完,他又拿了第二只。吃完,盯着第三只,犹豫着看向女孩。
女孩摇头,把第三只推过去。
「你吃,我等会儿吃菜。」
面包篮空了,一分钟後,服务员又补了一篮。
主菜陆续上桌。
大个子的纽约客牛排。肉块安静地躺在白瓷盘中央,点缀着一小簇迷迭香和三颗袖珍土豆。
盘子的留白,比肉还大。
大个子盯着看了两秒。余光偷瞄隔壁桌男人的动作,依葫芦画瓢地切下第一块。
入口的瞬间,他的眼睛瞪圆了。
他这辈子吃过最好的肉,是格雷夫斯心情好时赏的温迪培根芝士堡。
他从不知道,牛肉可以是这种味道。
达里尔的羊排端了上来。
他学着林恩的握法,左叉右刀,叉齿朝下,切下一块。
他侧头看向旁边的小马克。男孩正对付着一盘义大利面,嘴角沾满番茄酱,双腿在椅子上快活地晃荡。
达里尔切下一块羊排,推向小马克。
「这个好吃,这块给你。」
林恩打断了他:「喜欢就多吃点,我再帮小马克点一份就好了。」
达里尔的手僵在半空。
在西区,拿到好东西的第一反应,永远是塞给弟弟,因为没人知道下一顿在哪。
从没人对他说过「多吃点」。
他把那块肉拨回自己盘里。
低头,安静地吃。切一块,吃一块。
一整份羊排,吃得乾乾净净。
最小的孩子盯着眼前的松露薯条,比麦当劳粗三倍,洒满不明白色碎屑。犹豫半天,伸手捏起一根塞进嘴里。
眼睛瞬间亮了。
「好吃!」
他用的是手,服务员扫过他油亮的手指,又看了看桌上鋥亮的叉子,保持微笑,一言不发。
甜点压轴。拳头大小的巧克力熔岩蛋糕。一刀切开,浓郁的巧克力酱缓缓流淌。孩子们最喜欢这种甜点了。
走出餐厅时,服务员递还了格子外套。
女孩接过,迅速穿上。从下到上,每一颗扣子都扣得严丝合缝。
像穿上了一层铠甲。
小马克在门口拽着达里尔的袖子,仰头笑:
「哥,好吃吗?我第一次来也不会用叉子。卡西姐姐教我的,从最外面的开始用,一道菜换一把。」
最小的那个听见这话,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
从头到尾,他连叉子碰都没碰过。
……
第二天下午。
巴尔的摩,西区。
达里尔将集合点定在莫斯伯格街尽头的废弃篮球场。二十个孩子,全员到齐。
去纽约的三个人,被围在核心。
大个子底气十足,唾沫横飞:
「那个火车站,叫莫什麽汉的,妈的,天花板比教堂还高!全玻璃!地上的石头亮得能当镜子!」
「然後呢?」
「然後我们就去坐地铁。你们猜怎麽着?那地铁比巴尔的摩还破!有老鼠!我亲眼见的!」
「纽约地铁比巴尔的摩破?」有人不信。
「一百多年的老古董,能不破?」大个子语气老成,「可你一上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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