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13章 向挽的挽,不是卑微挽留的挽 (第2/2页)
那个人打小就爱热闹,这样的场合从不缺席。
席承郁单手摘下眼镜,从陆尽手中接过眼镜布,慢条斯理地擦拭着。
余光瞥见老太太从旁边走来,身后跟着管家。
老太太一看见他,心里就烦,“是不是你又欺负挽挽!她饭也没吃就走,说什么回来的路上吃过了,她吃什么了?”
席承郁的手拎着眼镜,看了一眼老太太,没有眼镜片的阻隔,那双墨玉色的眼瞳愈发显得幽沉。
“能吃什么,还不是她喜欢的。”
向挽喜欢吃的东西很多,她是个不挑嘴的姑娘,很好养活。
老太太最喜欢看她吃饭,好像只要向挽陪着她吃饭,看她胃口那么好,她也很容易受到影响,多吃饭。
可她和席承郁结婚三年来,她的饭量不比从前,吃饭的时候也没有那种由衷的满足感。
那孩子心里苦。
她知道。
一想到向挽受的委屈,席老太太就忍不住责骂席承郁,“我看你的眼睛根本就好不了了!你当初双目失明的时候,挽挽一心一意照顾你,你既然答应娶了她,为什么不好好待她!”
席承郁拎着眼镜的手一顿,重新将眼镜戴上,那双墨瞳犹如蒙上一层云雾。
“这是我跟她之间的事,您少掺和。”
……
向挽离开席公馆之后,并没有去电视台。
她只是不想跟席承郁同桌吃饭找的借口而已。
回到墨园之后,向挽径直去了自己的卧室,拿出行李箱,开始收拾东西。
既然决定要跟席承郁离婚,她就不会继续留在这里。
她在外面有一套房子,毕业那年买的,省去她临时去外面找房子的麻烦了。
其实也没有什么特别需要收拾的东西。
除了抽屉里的安眠药,几本她很喜欢的书和几身换洗的衣服,其他的,她不想要了。
可当她走在书桌前,看见桌面上摆放着的一个白色小狐狸的摆件,眼圈止不住泛红。
摆件看上去有些年岁了,微微泛黄,小狐狸的耳朵却磨得光滑,看得出经常被人抚摸触碰。
其实说是小狐狸,那憨态又有点像小狗。
那是她十八岁生日的时候,席承郁送给她的。
严格说起来也不算席承郁主动送给她的。
是她求了席承郁好久,他才答应在她生日那天陪她,那时候席承郁还不是江云希的男朋友。
他们去了一家DIY的店,可以自己动手捏泥人。
她捏了一个席承郁,笑着在他身边比划。
一转头就看见席承郁捏了一只小动物。
她说是狗,他非说是狐狸。
——像你,狡猾的小狐狸。
一听席承郁说捏的小动物像她,向挽的心就止不住地飞速跳动,她佯装嫌弃,拿着小狐狸就转过头去,不敢让席承郁看到她脸红。
她哪会嫌弃,只会喜欢的不得了。
这礼物她珍藏在书房里,时不时地摸摸它。
也是因为那一次没想到席承郁会答应陪她,她才有后来找他借钱去拍卖红宝石手链的勇气。
结果没想到,是她自作多情了。
向挽伸手摸了摸小狐狸的耳朵,无声笑了一下,抬手擦掉眼泪,随后将小狐狸放回桌面上,转身离开书房。
将行李箱放在楼梯口之后,她去了席承郁的书房。
推开书房的门,她没有半点迟疑地走向办公桌,拉开抽屉。
那份离婚协议还原封不动地放在里面。
她拿起协议,直接翻到最后签字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