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855章 联合会制度 (第2/2页)
副主席也有四项至关重要的权利。
1.分工负责制:第一副主席通常分管内政、生产和科研;第二副主席分管军事、安全和外交。
2.副署权:对主席的重大命令有副署权,缺少副署的命令无效。
这是制约主席的关键一环。
3.代行职权:在主席无法履行职责时,由两位副主席和议长组成“临时执政小组”共同代行职权,避免权力真空。
4.议会发言与提案权:可列席议会并发表意见,拥有法案提案权。
最后就是区域议员。
每个加盟安全区根据人口、贡献(如粮食、武器、科技)分配1-3个固定议席。
体现“区域公平”。
专业议员:设立少量议席,由联合会内的顶尖科学家、工程师、医生、农业专家等通过专业团体推举产生。
议员的权利也有四项。
1.立法权:制定、修改和废除联合会的法律。
2.财政审批权:审批联合会的预算、税收和重大资源分配方案。
3.监督与问责权:
质询权:议员可对主席、副主席及各部部长进行质询。
调查权:可成立特别调查委员会,对政府行为进行调查。
弹劾权:可对主席、副主席发起弹劾,需四分之三绝对多数通过。
4.战争与和平的决定权:对外宣战、缔结和约,需经议会全体会议三分之二多数批准。
最后也是最终的的,联合护卫军。
指挥结构:
设立军事委员会,由各安全区原武装力量的指挥官及联合会任命的总司令组成。
主席是名义上的最高统帅,但军队的日常指挥、训练和作战由军事委员会负责。
而详细的一些相互制约的细则,需要等到联合会成立之后,再商议制定。
这个提议,在上京通告下来之后,不到三个小时,就被钱伯恩以视频会议的方式,通告了六个市级安全区和三个县级安全区。
赵守正在听到这个提议的时候,就已经看出了钱伯恩野心勃勃。
想要用着一套联合会制度,完成集权制,一旦钱伯恩当选了这个联合会主席。
要是一碗水能端平倒还罢了,要是端不平,那么这个制度就是一个随时随地会从内部爆炸的雷。
更何况,上京是让各个安全区汇合,组成联合基地,不是组到一起成立一个国家。
这个联合会制度,把钱伯恩的野心赤裸裸展露无遗。
听到了诺敏的询问,赵守正沉思片刻,就直截了当的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这个制度,就是在分裂国家,与上京推进大融合的初衷不符!”
这个回答很官方,而诺敏也知道赵守正还没放开,对自己还有戒备。
于是乎也不再试探,而是直接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顾将军,赵将军,我不管你们怎么想,我是不会同意这个联合会制度的。
尤其是设立联合会主席的这个事情。
原因很简单,我不想带着我的族人,成为别人野心的垫脚石。
融合是为了生存下去,为了共同抵御有可能汇聚起来的尸潮。
而不是为了建立一个国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