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莫里斯 (第1/2页)
经过超一个小时的协商,洛伦终于与对方定下了合同的初稿,一签便是两年,如无特殊事件,则正常续签。
其内里大概包含这些内容:
依照合同规定,每周二至周日的白天,上午九点到下午五点期间,也就是动物园开门到关门的时间里,是红龙洛伦的上班时间。
这六天中洛伦需要有五天在岗,若红龙一周六天全勤,则视作红龙累计一天假期,但假期的使用最好提前与动物园打好招呼,以方便与游客报备。
上班时间里,红龙洛伦需要出现在由翠叶珍奇动物园打造的专属场馆,熔岩之心中。
场馆需要包括一套地热熔岩循环系统,一间专属于洛伦的休息巢穴,巢穴是不对外开放的。
但对应的,洛伦每日以真身在公共区域露面的时间,不得低于四个小时。
红龙每周有大概有两次参演动物园表演的需求,目前暂定为在园区内或舞台剧上空飞行,抓公主,扮演反派,和儿童剧场中的龙族知识小课堂等等。
作为动物园的一员,当红龙洛伦在园区外遇到同事遇袭,或是对野生珍奇种猎杀时,有一定的救援义务。
如果受伤或是花费巨大,园区则将为洛伦的出手报销一切花费。
红龙洛伦的薪酬,目前按照三阶奥术法师,三阶战士进阶职业,武器大师,还有青年红龙本体,进行加权计算,目前暂定为4500铜币每周,加15%的红龙相关周边,玩具收入。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零零碎碎的别的细节条约,但总体上来说,是很宽泛的。
对洛伦的限制相当的少,相当的有诚意。
值得一提便是洛伦的薪酬问题,1500铜币每周是在联邦规定下,三阶职业者从事战斗相关工作的下限收入。
是的,在二人的商讨下,在合同中,洛伦并非以展品的身份入驻的翠叶珍奇动物园,而是以特殊的,限制能力作战者的身份。
这是个相当擦边的身份,提出的原因则是长生种年龄界定这个联邦老大难问题。
一条未成年的龙特定情况下可以毁灭城镇,总不能以对方未成年为由,就此放过他对吧?
同样,在长生种近百年的未成年时间里,总不能不让人家在城市里打工,上班对吧?
毕竟社会进步后,大家都是要工作的。
但完全放开长生种的工作年龄,那又是个有些残忍和麻烦的问题了。
于是在过去的商讨之中,限制能力作战者,这个有些微妙的身份便被提出来了。
获得该身份,意味着个体的发育度达到了一定水平线,其被证明是拥有足够天赋与心智的长生种个体。
其被允许在一定条件下参与一定的作战/工作,但在非紧急情况下,作战者都应当处于边缘或辅助角色。
以作战者为核心构建长期的作战/工作体系是违法行为。
你当拥有足够的时间去成长而非耗费光阴在此停滞——《联邦未成年长生种福利保障条例》。
限制能力者的工资被限定在了全等级最低,同位阶,任何低于这条标准线的工资被联邦视作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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