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1章 骨正、肉丰、度精 (第1/2页)
“学生以为,善后当分‘急’、‘缓’二策。”
陆北顾开口道:“急策首在‘安民’,水灾之后常有疫病,当务之急,非是争论对错,而是全力赈济灾民,防止疫病流徙。朝廷应开仓放粮,施药防疫,安置流民,此乃收拢人心、稳定地方之根本。”
“其次‘固堤’,六塔河溃堤,黄河回归唐代故道已不可能,还是要顺应水流规律走北流河道。然此次溃决,必已动摇北流河道堤防根基,朝廷应即刻严令河北诸路,调集物资人力,不惜代价加固现有北流堤防,尤其是险工弱段,严防二次溃决,此乃亡羊补牢,保一时平安。”
“最后‘疏浚’,洪水退后,河道淤塞必甚,当趁冬春枯水之季,征发民夫或调厢军,大规模疏浚河道,清理泥沙,恢复行洪能力,此为缓解来年汛期压力之要务。”
宋庠点了点头,短时间内,陆北顾能想出这些最急需做的事情,已经算是条理极为清晰了。
然后,陆北顾又说道:“至于缓策,首在遴选真正通晓水文地理、工程营造之干才担任河防之责,赋予其勘察、规划、监督之实权,使其能专司其职。重大河工决策,必经其详细勘察论证,提出数策,供朝廷权衡。”
“其次明确事权,凡大型水利工程,必由朝廷委任重臣挂‘提举河渠’或类似之衔,持天子旌节,总揽全局,协调地方,专断机宜。赋予其临机决断之权,亦令其承担最终成败之责,权责一体,方可杜绝推诿塞责。”
“再次订立河工规制,自勘察、设计、施工至验收,各环节主事者权责需明文规定,所需花费亦应记录在案。工程成败,按责论赏罚,赏必厚,罚必严!尤其对于勘察不实、设计谬误、偷工减料、督造不力等,当有明确律条惩处,使后来者知所敬畏。”
“最后则是广储物料,预置预案。于黄河沿岸险要处,常设‘河防物料场’,储备木石、薪柴、草袋、铁器等,定额管理,定期查验更新。并责成地方守臣,预先制定不同水情等级下的防洪、抢险、疏散预案,操练民壮厢军,以备不时之需。”
陆北顾一口气说完“急缓二策”,感觉后背又隐隐渗出细汗.他提出的方案,制度设计是比较完整的,而且也尽可能地贴合了大宋的制度框架,肯定是具备一定地实际可行性的。
不过,最关键地方在于,这些能否入得了宋庠的法眼,能否体现出宋庠所要求的“度”与“深”。
毕竟省试的策论,评判标准,其实跟州试是截然不同的。
宋庠捻着胡须的手指停住了,他的目光落在陆北顾脸上。
半晌,他那张惯常严肃的脸上,竟缓缓浮现出一丝极淡、却绝不会错辨的赞许。
“善。”
一个清晰而有力的字,打破了沉默。
宋庠踱回书案后坐下,手指轻轻敲击着那份邸报:“就策论思路而言,‘察之未审,任之未专,责之未明’此十二字可谓直指枢要。至于善后之策,条分缕析,亦非泛泛空谈。”
陆北顾心中一松,连忙躬身:“先生谬赞,学生惶恐。”
“不必过谦。”宋庠摆摆手,语气比昨日温和许多,“能思虑至此,已属难得。庙堂之上,多少人论及此事,或只知推诿攻讦,或空谈‘顺天应人’?”
紧接着,宋庠话锋一转,语气中带着提醒:“不过,你立意虽高,切中要害,行文之时,却需格外注意‘度’的把握。剖析制度之弊,切忌锋芒毕露,将矛头直指中枢宰执,当以‘痛定思痛,引以为鉴’为基调,将论述重心放在如何完善制度,避免重蹈覆辙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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