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一章:一世一元,改元贞观? (第1/2页)
定下了受禅台和其他礼仪的规制后,便轮到了最后的议题——年号!
历史上的第一个年号是“建元”,是孝武皇帝即位之初发明的,在他之前的纪年都是某帝某年。
自孝武皇帝后,建立年号便形成了制度,天降祥瑞、国遇灾祸等国家大事发生,皇帝们都会选择更改年号。
比如孝武皇帝自称游猎时猎到了一头一角而五趾的白驎,是上天赐予大汉的祥瑞,于是改元“元狩”。
而某位昏君,也有建宁、熹平、光和三个年号,后世更是有在位三十四年使用了十四个年号以及在位十五年使用了十四个年号的奇葩夫妻,直接将年号给玩烂了。
年号本该是表现新朝新政的途径,也是向百姓表达朝廷的意愿,更是向天下人表达帝王的决心,虽不是关乎国本的要事,但也轻视不得。
“年号之事,诸卿先不必急着提出建议,孤倒是有一个问题想要请教。”
刘辩见郑玄、卢植等人都有些跃跃欲试想要提出自己拟定的几个年号,伸出手示意众人不必着急,缓缓道:“诸卿平时是如何纪年的?”
服虔明白太子不会问这样一个浅显的问题,但也不介意给太子当一回捧哏,免得这位又闹脾气想要撂挑子罢工,于是道:“回殿下,以今年为例,自然是光和七年。”
刘辩微微颔首,继续问道:“那六年前呢,该是哪一年?”
服虔不假思索,答道:“光和元年!”
就在服虔话音刚落下,卢植当即否定了服虔的答案,或者说服虔的答案还不够准确。
“六年前同时也是熹平七年!”
熹平七年三月,天子改元,是为光和元年。
所以六年前不仅是光和元年,同样也是熹平七年,但即便是他们这些朝中的官员都会记不清,那民间的百姓又该如何呢?
“卢师是明白孤的意思的。”
刘辩抚掌,与卢植相视而笑,师生二人的默契尽在不言中。
“改元频繁,过几年便是一个新年号,昨天还是嘉平七年,眼一睁一闭,成了光和元年了,百姓若是不知道的还以为天子更迭如此频繁呢。”
“孤记得六月末的时候,廷尉正监郭图曾向孤禀报夏季处置的案件中,有一部分来自地方州郡的特殊案件,是百姓将建宁年间和熹平年间的法度混淆以至于犯法之事。”
刘辩挥了挥手,高望从一位小黄门手中接过一迭竹简,那是太子口中几件案件卷宗的抄本。
其中后果最为严重的一条是关于民间结社的问题。
大汉在建宁年间虽然延续了孝桓皇帝打击“朋党”的政策,但允许百姓建立以祭祀或互助为目的的民间组织的,只需要向官府报备即可。
但熹平六年张角符水疗病,徒众数十万,引起了朝廷的忌惮,故而颁布了“禁聚众令”,限制百姓无故集会,轻则罚作苦役,重则处死。
这熹平六年的“禁聚众令”由于黄巾之乱初定,部分地区尚有黄巾余孽,故而也尚未禁止。
但不少百姓却误将“熹平”当作了刘宏的第一个年号,将“建宁”当作了第二个年号,致使部分地区因为熹平六年在职官吏或三老传播新法令不到位的缘故,竟以为朝廷早就取消了“禁聚众令”,罚作苦役者众多。
甚至有不少百姓在夏收后,因为聚众祭祀官方承认的“社稷”二神祈求来年丰收,被视为违反禁令,组织祭祀的为首之人被判斩刑,等待秋后问斩。
刘辩亲自过问了这件事,下令各州、郡长官严查类似事件,甚至将廷尉左监法衍派去巡视各州,赦免了这些罚作苦役以及判斩刑的百姓。
但这件事并没有引起朝廷官员们的关注,这些事件当时的热度似乎只不过是因为太子殿下关注到了这件事而已,因为类似情况时有发生,而且种类繁多。
还有一件令刘辩印象深刻的是民间百姓向豪强借贷的利率,建宁年间是延续孝桓皇帝时期的《贷钱令》,禁止豪强以超过法定利率放贷,而这个法定利率是年息两成。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