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九章 落日月色 上 (第2/2页)
薛冰睁开眼,她没有立刻回答,而是先看了一眼古老头,目光在他苍老的面容上停了一瞬,又移向旁边嘿嘿傻笑的傻蛋。
然后她笑了。
那笑容很淡,像秋风吹过水面时漾起的一圈涟漪,转瞬即逝,却让人心头一软。
“问傻蛋。”她说,声音不大,语气却很笃定:“他去哪,我便去哪。”
这一回,薛冰将对未来的选择,交给了自己的男人。
不是交给命运,不是交给师门,而是交给那个曾经被所有人叫作“傻蛋”的男人。
傻蛋正在啃一个烧饼,听到这话,嘴里的饼渣差点喷出来。他使劲咽下去,先是愣愣地看着薛冰,然后又看看古老头,最后目光落在文樱儿身上。
他嘿嘿笑了两声,抬手擦了擦嘴角的芝麻粒。
“那我就陪师妹一起,回落日城!”
这话说得斩钉截铁,一点也不像个傻子。
世间再无风雨楼。便是几个同门之人还活着,也不会有人理会他这个曾经的叛徒。可那又怎样?
连王贤都敢去落日城,他为什么不敢?
薛冰都把选择权交到他手上了,他要是还缩在青龙镇当缩头乌龟,那才真叫傻。
文樱儿眼睛一亮,整个人都活泛了起来。
双手握拳,在胸前用力一挥,像一只得了势的小斗鸡,脆生生地喝道:“好好好!我们一起回落日城,看热闹去!”
这一回,她倒要看看,那个比女人还要妖魅的王贤,究竟能用什么法门,把落日城燕家的公子打得落花流水!
光是想想那个画面,她就觉得浑身舒畅。
古老头低下头,手指在茶碗边沿慢慢画着圈,想着自己跟王贤说的那一番话。
忽然抬起头,看着眼前三个神色各异的年轻人,脸色变得前所未有的郑重。
“此去落日城,你们三人……切莫惹事。”
薛冰闻言,展颜一笑。
她将草帽重新盖回脸上,声音从帽檐底下传出来,带着一种懒洋洋的笃定:“老头放心。我去落日城只是看热闹,打打杀杀可不是我要的生活。”
傻蛋立刻跟着嘿嘿笑:“夫人说得极是!”
文樱儿急得不行,她才不管什么惹事不惹事,只追着古老头问:“何时动身?何时动身?”
老头摇摇头,端起茶碗喝了一口。
薛冰的声音再次从草帽下传来,轻飘飘的,像一片落在水面的花瓣。
“七天之后。”
......
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
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
花开花落,花满天。
叶红莲靠在花园凉亭的栏杆上,手里捧着一卷诗书,有一句没一句地念着。
念着念着,便念不下去了。将诗书合上,搁在膝头,目光落在亭外的花园里。
菊花开了满园,金丝缕缕,玉蕊层层,黄的白的紫的,在秋风里摇曳生姿。
桌上摆着果盘,是今早刚买的桂花糕和水晶柿子,她一块都没有动。
果盘边上,搁着一封婚书。
大红的封皮,烫金的字,端端正正地摆在那里,像一枚烧红的烙铁。
这一刻,她等了很久,很久。
从她第一次在落日城的比武大会上见到燕回的那天起。
从少年一剑击败三位同辈高手、回头冲她微微一笑的那个瞬间起,她就知道,自己的心被那个人拿走了。
可真的等到了这一天,婚书就摆在面前,触手可及,她却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堵在胸口,怎么都高兴不起来。
垂下眼帘,纤细的手指在婚书的封皮上轻轻划过。
烫金的字在指尖下微微凸起,写着她和燕回的名字。两个名字并列在一起,用的是最好的松烟墨,一笔一画都写得极尽工整。
打从生下来,她就没学过女红。
别的世家小姐聚在一起绣花、描红、弹琴的时候,她在练剑。
她甚至很少像世家小姐那样去读诗书。
修行是她唯一的喜好。
她可以为了燕回,孤身一人追杀救命恩人,横剑立马,冷面无情,比男人更像个爷们。
可她却连一朵歪歪扭扭的花儿也不会绣。
叶红莲忽然笑了一下,笑容里带着自嘲。
原本以为燕回死了。
那一日,目睹燕回被王贤一箭射落雪峰的瞬间,整个人像被抽去了脊梁骨,瘫坐在地上,半天说不出一个字。
她一直以为,燕回死了。
可现在,燕回回来了。
他不仅活着回到了落日城,还恢复了修为。听爹娘说,燕家的公子更胜从前,已经看到了破境的门槛。
那个门槛有多高,叶红莲比谁都清楚。燕回若是能迈过去,便是另一重天地。
这本来是天大的好消息。
可叶红莲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脑海里浮现的,却是另一个人的脸。
双目失明的王贤,是她的救命恩人。
又是被她一路追杀,东躲西藏,不知所终的家伙。
这时候,王贤又在哪里?
叶红莲的手指微微收紧,指甲在婚书的封皮上划出一道浅浅的印痕。
没有自己带路,他能来到落日城吗?
她一路追杀他,追过了三座山、两条河,最后在一片密林里失去了他的踪迹。
那时候她站在林中,四下里只有风吹树叶的沙沙声,忽然有一种很奇怪的念头冒出来......她其实并不想追上他。
这个念头只存在了一瞬间,就被她狠狠压了下去。
可现在,它又冒了出来。
叶红莲重新翻开诗书,目光落在字里行间,却一个字都读不进去。
她忽然觉得这句词写得真好。好到像一根针,细细地扎在心尖上,不疼,却酸得厉害。
这一刻的女人,哭也不是,笑也不是。
她甚至在想,倘若立冬之日,她跟燕回成亲的那天,王贤突然出现在婚宴之上,她要如何选择?